关于组织申报市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05年11月18日 | 作者: 信宣处 | 访问量:
连云港市教育学会件
连教会(2005)5号
关于组织申报市教育学会“十一五”
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局各直属学校:
为了使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经研究决定,市教育学会将组织“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种类:
教科综合类、基教类、职教类、电化教育类、心理健康类、德育类、中小学(幼教)各科教学业务类等(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选题可参照附件《连云港市教育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申报者根据指南确定的方向和范围及自己的研究能力和条件,提出研究课题。其它确有研究价值的课题,也可自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同一学校在同年度原则只能申报1项;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3、一个课题组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教科研课题;
4、每一个课题组只能有一个负责任,其他参与人员不限。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起。
2、申报者可向当地教育学会索取《课题申报表》,也可在《连云港教育网》教育学会网页上下载。
3、填写《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须用电脑打印),由本单位负责人及县、区教育学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县、区教育学会按分配的申报数量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送我会。
4、市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论证,凡被列为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的,由市教育学会发给批复,研究单位在接到批复后即可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教育学会要在广泛征题的基础上,对基层学校申报的课题进行认真筛选,对经过我会评审论证确定为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的,在实施过程中要予以具体指导,并及时做好中期检查和阶段性成果的总结工作。
联系电话:5822141 邮编:222006
连云港市教育学会
二○○五年八月六日
附件:
1、连云港市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
2、连云港市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一:
连云港市教育学会“十一五”
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
1、教育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教育均衡发展研究
3、城镇化对教育的影响研究
4、社会转型中教育的性质、功能研究
5、教育投入、资源配置与提高效益问题研究
6、优化教育信息资源研究
7、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平等、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8、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
9、实施新课程标准与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0、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实验研究
11、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模式研究
12、德育的生活化研究
13、新世纪德育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
14、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与道德教育研究
15、新形势下班集体建设研究
16、中小学各科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研究
17、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及招生考试改革研究
18、学生学习品质研究
19、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0、多媒体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1、中、小、幼体育工作研究
22、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研究
23、中小学新时期劳动技术教育研究
24、学生、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25、幼儿多元创造性活动研究
26、“0——3岁”幼托一体化研究
27、职业学校专业现代化与示范性专业建设研究
28、职业教育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研究
29、职业学校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研究
30、职业技术教学质量、办学效益问题研究
31、民办学校管理体制、管理模式与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32、社区教育体系建构研究
33、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与农民科技培训研究
34、和谐学校创建与提高教育质量的关系研究
35、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研究
附件二:
连云港市教育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