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组织教职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

时间:2008年09月04日 | 作者: 信宣处 | 访问量:

  日前,我校工会委员会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组织女教职工通读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并召开学习座谈会。通过学习,她们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质,也能在日常生活中利用法律武器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1992年颁布实施的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对象,专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该法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法当时所依赖的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妇女权益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权益保护的需要。一部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原保障法的总则、六大妇女权益领域和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的补充和完善。它对中国6亿多女性的生产、生活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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