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教育学会论文征集通知
时间:2010年09月15日 | 作者: 信宣处 | 访问量:
连云港市教育学会文件
连教会字第(2010)7号
关于征集评选二○一○年中小学、幼儿园
优秀教育论文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学会,市直属各中小学:
为推进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教师教研、科研的积极性,促进全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省、市教育学会的工作安排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连云港市中小学论文评比规范管理的意见》,现对二○一○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一○年一月一日以来已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或未发表过的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和有一定理论水平的教育经验总结等。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或部门优秀论文评选中获过奖的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二、论文要求
1、论文的内容要求
(1)关于对基础教育领域有关问题的思考;
(2)关于对课程改革的认识及实践;
(3)关于学科教学方法的实践及探索;
(4)关于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案例、叙事;
2.论文的形式要求
(1)研究报告;
(2)经验总结;
(3)案例叙事;
(4)教学随笔;
(5)课堂日志。
3.论文写作要求
(1)论文要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立意要高远、新颖,贴近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实际;
(2)主题突出,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风朴实,逻辑严密,表达生动。
(3)论文以3000字为宜,一般不超过4000字。
(4)、送评的论文一律用A4纸、标题宋体3号,正文宋体4号字打印
4、文章结构要求
(1)标题 ;
(2)类别 编号 (类别由教师个人填写,编号由县、区教育学会统一填写)
(3)文章提要(100字左右);
(4)关键词(2-5个);
(5)正文;
(6)参考文献。
三、申报与送评要求
1、各县、区教育学会与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根据论文评选要求,认真进行宣传发动。要本着服务学校、服务教育教学改革、服务教师、服务教学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撰写论文、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的积极性。
2、县、区教师撰写的论文报县、区教育学会,由县、区教育学会整理编号后再报市教育学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由学校教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后,直接上报市教育学会。
3、报评的论文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六类。幼儿园根据所开设课程分科。中小学(含职业技术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德育、思品)、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技术(计算机)、综合(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教育管理、教育督导等)及职教各专业课。各参加论文评选的教师都要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填写《连云港市二○一○年优秀教育论文参评申报表》,并用回形针别于论文的封面。各县、区教育学会和有关学校根据《申报表》,填写《连云港市二○一○年优秀教育论文送评目录》,《目录》用电子表格制作。为了便于电脑统计分类,填写《目录》时,请按照附件4要求,将有关学科进行归纳后再行填写。《目录》存入移动优盘,上报论文时一并上报。如用电子邮件发至市教育学会,邮箱地址为:wangzhijyj@sohu.com。
4、因实行匿名评选,各县(区)、学校在对收集的论文进行登录时,要认真核对,严禁出错。论文的编号、排放顺序与目录中的编号、顺序必须一致。上报论文时,将《参评申报表》取下,在县(区)留存,不上报。
5、每篇参评论文上报一式一份,交评审费20元。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0日。
四、评选与奖励办法
1、市教育学会将从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选专家组成评审组,分学段、学科采取初评和复评两轮评选的办法,按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
2、评选结束后,我会将以文件形式于二○一○年十二月公布评选结果,同时在连云港教育网教育学会网页上公布。对获奖的优秀论文,由“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学术成果评审鉴定委员会”发给获奖证书。
3、为了保证论文评选质量,各县、区教育学会、各有关学校对申报的论文要认真进行核查,对抄袭剽窃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论文 评选 通知
连云港市教育学会 2010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