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十一五”优秀教科研成果的通知
时间:2011年02月17日 | 作者: 信宣处 | 访问量:
“十一五”期间,我市教科研成果取得了显著成绩,产生了一批富有价值的教科研成果。为促进教科研成果的普及、推广与应用,推进我市“十二五”教科研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连云港市“十一五”优秀教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及奖次
2006年~2010年,全市中小学(包括其他教育事业单位)教科研成果。
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数根据申报成果的数量、质量确定。
二、评选类别、核心标准及要件
本次成果评选分课题、专著、论文三类,三类成果评选的核心标准是具有原创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1、课题类:省、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含短期课题),提交结题报告一份,结题证书复印件一份,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份。
2、专著类: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研究专著、编著(不含教辅用书),提交著作原件一份,如系合著,限第一作者(主编视为第一作者)申报或第一作者与第二作者共同申报,其他作者申报无效。
3、论文类: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五篇以上,提交代表性论文原件5件,公开发表的论文目录、刊名、刊期、字数(核心期刊用星号标注)列表打印件一份。
三、申报、评选程序和截止时间
个人填写申报表,附相关证明件并装订成册,经学校、县(区)教育局初审、推荐,于2011年2月22日前汇总报市教科所,市教科所聘请专家评审,3月3日前公示,3月12日前市教育局公布评审结果、表彰奖励。
附:《连云港市“十一五”优秀教科研成果申报表》
连云港市中小学“十一五”优秀教科研成果申报表
县(区) (学校)成果类别 联系电话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
学 历 | | 职 称 | | 任教学科 | | |||
成果及应用价值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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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 教育局 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 育局 结论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请将此表与附件装订在一起。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月18日前将申报表及证明件交科研部。
连云港外国语科研处
20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