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二〇一三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年05月15日 | 作者: 信宣处 | 访问量: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促进广大教师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探索科学有效的教学策略,展示、交流课堂教学的实践成果,市教育学会拟组织开展二〇一三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和教科研人员。 二、教学案例内容 每篇教学案例只写1个课时的内容,其中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及其教学环节的设计意图等方面,具体格式不限。 三、教学案例的要求 1、参评教学案例必须为作者独立创作。在市级及以上部门评选中已获奖的教学案例不得再次参加评选。对于内容雷同、有抄袭现象的教学案例,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所有参评者必须本人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案例评选承诺书》(见附件)。 2、教学案例要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突出学科性、实践性和创新性。案例内容的书写要规范,语句通畅、文字简洁、图表清晰、数据可靠,不得出现错别字。 3、送评的教学案例必须是经过教学实践检验,有利于学习和推广的比较成功的案例。 4、每篇教学案例报送一份,字数在3000字以内,一律用A4纸,标题宋体3号,正文宋体4号字打印。因实行匿名评选,所以在教学案例文本上不落款、不署名。作者姓名和单位一律填写在《连云港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承诺书》上,并将《承诺书》用回形针别在教学案例首页,以便于统一编号分类评选。 具体书写格式如下: 珍珠鸟(第二课时) 类别:小学语文 编号:(编号由县教育学会统一填写) (以下为正文) 四、报送要求 1、各校要重视学术研究工作,重视教师撰写教学案例的质量,重视教师课堂教学的效果。对教师上交的教学案例,要积极给予指导、帮助修改。 2 、各县、区教育学会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征集的教学案例有关内容填写在《连云港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目录》上,并将教学案例报送市教育学会。《评送目录》以邮件报送,邮箱为:1692012945@qq.com 3、每篇教学案例收取评审费20元,各校执《送评目录》将评审费交到局财务室(局505室)、凭收据到学会报送材料(局921室)。 五、评比程序 1、市教育学会将从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学术成果评审鉴定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统一编号、匿名评选、三审定格的办法进行评审。 2、2013年6月公布评选结果。凡在本次教学案例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由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学术成果评审鉴定委员会与连云港市教育学会联合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本次教学案例评选不得有第二作者。对一人报送两篇以上作品并同时获奖的,择获奖等次最高的一篇发给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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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4日 09:32,Tuesday 作者:教育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