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连云港市第十七届中小学青年教师“五四杯”论文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3年10月21日 | 作者: 信宣处 | 访问量:
关于举办连云港市第十七届中小学青年教师“五四杯”论文竞赛的通知
市教科所〔2013〕7号
各县、区教育局教科室,直属中小学:
经研究决定,举办连云港市第十七届中小学青年教师“五四杯”论文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市中小学40周岁以下的教师、45周岁以下的校长。
凡上届“五四杯”论文竞赛中有抄袭行为者不得参赛。
二、论文要求
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发展实际,基于自身的教育实践,分析、讨论具有共性意义的经验或问题,具有原创性和实践价值,观点明确,材料详实,论证严密,语言准确简洁,文本规范。
论文体裁不限,鼓励使用调查报告、案例(数据)分析报告,字数以5000字以内为宜,不得超过6000字。
一般论文不得署第二作者名。
严禁抄袭论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和次年参赛资格,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单位根据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抄袭论文者以相应处理。
三、参赛办法
1.县、区学校参赛论文由作者所在单位初选、推荐,经县、区教科室组织初评后汇总报市教科所;市直属中小学参赛论文经学校初评后直接报市教科所。
2.县、区及直属学校报市参赛论文计划篇数分别为所在县、区、校教师数的4%、5%和6%(县、区属学校报市参赛篇数分别不超过该校教师数的4%和5%,省四星级高中、实验小学,各实验中学可另增加2%)。凡超过计划的篇数,即视计划外序号篇目为无效。
3.论文首页左上方加框图文字“作者承诺:本文系本人所作,如有抄袭等违法违规行为,文责自负”,无此文字不予参赛;如有参考文献,须按规范格式注明;论文文面上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单位等字样。
4.县区及直属学校报市参赛论文使用电子文稿,每篇文稿文件名格式为“序号-学科-学段”,如:1-语文-小学,2-音乐-中学。注意:其中“1”、“2”为序号,必须确保与汇总表序号一致。汇总表表头名称“(县区或直属学校名称)第十七届‘五四杯’论文参赛汇总表”,表内各栏依次为“序号”、“题目”、“单位全称”、“姓名”。
5.参赛论文电子稿、汇总表于2014年4月10前打包发送至lygjks@126.com,逾期不予评审。本邮箱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参赛论文。联系人马玉梅老师,联系电话85822148。
四、奖励
本届论文竞赛分中学组和小学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数根据参赛论文数量、质量确定,竞赛结果于2014年5月下旬公布。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