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外国语学校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推荐指标生方案

时间:2015年06月01日 | 作者: 校办 | 访问量:

为了认真贯彻《连云港市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2015年高中招生指标生的推荐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 公开透明

二、领导小组

组  长:蒋庆锁    督导组组长:郝志刚

副组长:赵大中

成  员:王明伟  张兆驹  张雪梅  龚燕春  薛家平 高志刚 朱海燕 吴杨 苏峰(家长代表、学校家委会主任)  顾正理(家长代表)

三、报名条件

被推荐的指标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学生学业成绩水平必须是学校优异者;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学校优秀者;3.学生必须具有本校学籍,并在本校初中就读满三年的。

四、成绩依据

以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九年级下学期一模、二模(期中考试)、三模,共四次考试成绩相加从高到低排序。

五、操作流程

推荐指标生必须履行下列程序:1.学生本人自愿向学校书面申请,家长同意并签字确认;2.本班级同学、班主任和全体任课老师签字推荐;3.年级推荐;4.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5.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各方面监督;6.学校6月12日前完成网上指标生信息上报,同时打印出本校《指标生名册》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报市、县区招生和基教部门审批备案,原始材料保留三年备查,并报指标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学校。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连云港外国语学校

20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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