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安全教育长廊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09日 | 作者: 党政办公室 | 访问量:

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安全教育长廊项目所需资金为国有,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安全教育长廊项目

2、招标内容: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安全教育长廊项目施工

3、工期:1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收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方式。省内无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企业在本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监管核查为合格。由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山海国际酒店二楼206)。

3、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不需提供);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7)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说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成功报名后复印件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4、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六、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官网、江苏招标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章)

联系人:许明

电话:0518-8239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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