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 作者: 校办 | 访问量: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

一、时间安排

9月26日至9月30日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小学生不参与)。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四、调查方式

填答人用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进入问卷,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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